112初選結果公告

(112.3.24公告,112.3.25修正)

一、請以上初選評量通過者 於 112 年 4 月 7 日(星期五)上午 8:00 至 12:00 止至本校輔導室進行複選     申請,逾時不予受理。

二、辦理複選申請需具備以下文件及費用:

   (1)初選評量通過者:請攜帶初選評量證及初選評量通知書。

   (2)兩吋半身照片一張(貼選複選評量證用,必須和鑑定申請表上的相片相同)。

   (3)報名費 1200 元(本市有案之低收入戶免繳費,請附 112 年度區公所證明文件正本)。

   (4)標準信封一個(免貼郵票,收件人姓名請寫考生姓名、並填寫完整地址及 5 碼郵遞區號)。

   (5)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切結書。 (112.03.25修正,無須繳交切結書)

三、欲申請複查者,申請人(學生本人或直系親屬)請於 112 年 3 月 29 日(星期三)上午 8:00至    

    12:00 止,攜帶初選評量證、初選評量結果通知書、申請人身分證明及複查費(每科 100 元)、

    標準信封一個(貼妥 15 元郵票一張,收件人姓名請寫考生姓名、並填寫完整地址及5碼郵遞區號),  

    至本校輔導室填寫初選評量結果複查申請表辦理,逾時不予受理。 

四、通過初選名單如附件。

112竹科實中國中數資班初選通過公告0325修正版.pdf